首页
交流活动
LEADER'S SPEECH
交流活动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浏览次数:1830
    

粤园协[2017]02号

各会员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风景园林行业逐渐形成集设计、施工、养护、苗木生产于一体的产业链,我省园林绿化企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鼓励园林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推动我省园林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我省园林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兴广东园林,我协会将在会员企业中开展2015-2016 年度“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评选活动,企业自愿参加。活动按企业等级评选出三类“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其中按总分排名前二十名的授予“广东省二十强园林企业”称号。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评选办法》(附件一),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优秀园林企申报表》(附件二)。申报材料先报送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园林协会核查后,再提交省风景园林协会。企业所在地无园林协会的,直接报送到省风景园林协会。如当地协会不同意申报的企业,当地协会应向省风景园林协会说明原因,由省评审委员会裁定该企业是否参加评选。省风景园林协会接收申报材料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

 

评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按企业标准分为三类:“广东省一级园林企业”、“广东省二级园林企业”、“广东省三级园林企业”。评得80分以上的企业统称为“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其中在优秀园林企业中总分按排名前二十名的为广东省二十强优秀园林企业。

二、评选目的:

鼓励园林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争创优质品牌,促进我省园林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兴广东园林。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成立“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评审委员会

委员单位: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企业等推荐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四、参评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市场行为规范,守合同、重信用,并具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单位会员。

五、评选时间:

1、申报时间:2月20日-3月30日

2、评选时间:5月1日-6月30日

六、评选经费:

1、协会不向参评单位收取费用;

2、评比活动经费(订制奖牌证书和专家车旅费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开支。

七、评选表彰:

    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三号办公楼302

电话:020-86683890        传真:020-86681551

联系人:方婷、黄斯孟

 

附件一: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评选办法

附件二:广东省优秀园林企业申报表

 

 

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