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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10320
    

粤园协[2019]11号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省园林绿化行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在2019年将继续开展我省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的各项工作。请有意申报诚信评价的企业认真参照《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对照各项指标,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企业以及外省进入广东园林绿化市场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诚信评价,评价不收取费用;

二、申报时间:企业在9月30日前递交申请材料,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10月30日前完成诚信评价工作,统一公布诚信等级。

本次评审为避免企业递交材料时间过于集中,省协会将按地区分期分批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受理时间如下:

5月1日-5月15日:广州市、珠海市

5月15日-5月30日:深圳市、佛山市

6月1日-6月30日:其他地区及外省企业

三、报送资料:

(一)、已获得省风景园林协会诚信评价等级的园林企业本次提出延期申请的,只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2.评价年度内(2017、2018年)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证明;

3.工商局颁发的2017和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明;

4.评价年度内(2017、2018年)获得的优秀企业称号、工程项目奖项、优秀园林项目经理证明;

5.评价年度内(2017、2018年)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证明;

(二)、首次申请诚信评价等级的园林绿化企业,请按照《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评价年度(2017、2018年)内完成绿化方面产值5000万以下的园林企业,诚信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园林绿化协会,由地方园林绿化协会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协会;评价年度(2017、2018年)内完成绿化方面产值5000万(含5000万)以上的园林企业,诚信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企业所在地无园林协会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四、评价程序:

(一)、初审、复核:评价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

采取资料核查、现场复核,提出诚信评价总分建议,提交诚信评价委员会审定。

(二)评审:召开诚信评价委员会会议,由诚信评价委员会对诚信评价总分进行审定,得出信用等级结论。

(三)公示:信用等级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风景园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公示期满后由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颁发《诚信手册》和信用等级标牌。

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反映。

联系人:陈硕、杨前晖

电  话:020-86667699

传  真:020-86681551

附件1: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可登录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网站http://www.gdala.com.cn/下载)

附件3:申请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部分材料样本(示范样本请查看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网站)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