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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次数:10526
    

粤园协[2019]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员单位反映及市场实际情况需要,现将《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粤园协[2019]09号)中“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 每个园林绿化企业原则上申报2个施工项目(包括合建项目),但园林绿化年业务收入达到5亿的可加报1个,达到10亿的可加报2个,达到20亿的可加报3个,每个企业最多报5个。另每个企业限报1个绿化养护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报一个类别的评选,不能同时报施工和绿化养护项目评选。”同时对通知(粤园协[2019]09号)里面“三、其他说明”第3小点也进行同样的修改。

  特此通知。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