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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评选“2018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优秀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2608

粤园协[2019]08号


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的风景园林事业随着生态环境的提升被日益重视而加速发展,为加强园林项目管理,鼓励园林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我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优秀项目负责人”评选。凡企业总部注册地为广东省内、以园林工程为主营业务的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具体的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2、参评项目负责人负责承建的工程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且至少有一个项目在评选年度荣获省级(含)以上优良样板工程奖(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


3、参评项目负责人负责承建的工程,未出现过较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事件。


4、重合同、守信用,按时完成工期。


5、每个园林绿化企业原则上申报2个优秀项目负责人,但2018年度园林绿化年业务收入达到5亿的可以报3个,达到10亿以上,可加报1个,每个企业最多报4个。且同一获奖项目,限申报一个优秀项目负责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评审当期负责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评审当期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3)提交申报材料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


二、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推荐后向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负责人申报表、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


2、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进入评选。


3、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组织园林行业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选出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负责人,最后由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审核通过。


4、经审核的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优秀项目负责人获奖名单通过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


5、获得“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优秀项目负责人”称号的个人,由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一份)包括:


1、申报表。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


4、企业聘用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复印件。


5、申报人承建工程获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个人大1寸照片二张。


7、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及所有申报材料内容。


以上第2~5项在申报时需带原件验证。申报表和申报证明材料分开独立成册。统一A4复印纸。申报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四、其他


本次评选申请截至日为2019年5月28日。


望各有关会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切实落实评选工作,使本奖项评选活动得以成功展开,达到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的最终目标。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三号办公楼302


电话:020-86683890        传真:020-86681551


联系人:方婷、黄斯孟


附件: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表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2019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黄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