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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修改《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章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2298

 

                                粤园协[2021]1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粤民发[2020]138号)有关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设置不超过4级。现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章有关会费标准进行修改以通讯方式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删除 第五章五十七条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六)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修改后:第五十七条  本会会费标准如下: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复视为同意通过。

 

联系方式:杨前晖020-86683890,180118795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号办公楼3楼

   邮箱:gdfengjing@163.com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2021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黄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