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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组织落实“2021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3808

粤园协[2021]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景园学字[2021]18号),评奖申报工作正在启动。请参评企业对照通知要求申报。现将广东省区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曾获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的项目):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作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和有条件的省、直辖市协会,承接本地园林工程奖预评工作,已获授权在广东省区域内组织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的申报、预评和筛选工作。

1、2021年6月8日前参评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除按要求提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外,同时交我协会一份完整材料)。

2、协会对递交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整理归档。

3、按规定在申报材料上填写预评和筛选意见,并加盖协会公章,撰写预评和筛选推荐工作总结,2021年6月15日前形成全套资料上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业委员会。

二、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规划设计奖以及从未参加省级园林工程奖评奖的项目:

1、2021年6月8日前参评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除按要求提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外,同时交我协会一份申报书)。

2、协会整理归档,在申报书上加盖公章。

3、参评企业自行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三、其他说明

1、曾报省级对应类型的评奖,须获金奖(或一等奖)方可申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

2、未参评过的项目,在同一评选年度中,省级和国家级评奖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号办公楼302

电话:020-86683890,020-86667699

联系人:方婷   黄斯孟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黄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