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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关于举办‘城市绿地优化管养技术与弃置地景观重建生态修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9 浏览次数:10975

各有关单位:

      生态城市园林建设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必须适应自然规律,采用修复技术,构建出多层次、结构复杂及功能多样的植物群落。园林绿地生态化养护就是要顺应园林绿地固有生态过程,顺应自然分化和演替过程,形成健康、稳定、低维护的园林绿地,逐步减少人工干预程度。园林绿化中植物不仅起观赏作用,也是理想的土壤修复材料。生态修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生态景观的重建。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建城〔2013〕73号等,要求各地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合理配植乔灌草(地被),做到物种多样、季相丰富、景观优美。要积极拓展城市绿量,均衡绿地分布,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要对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实施绿化;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城镇绿地养护规范》、《公园设计规范》(修订)等相关规范也即将发布。为此,我中心特举办“城市绿地优化管养技术与弃置地景观重建生态修复培训班”,望您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参加。

一、参加对象

      建设管理部门,住建厅局、城建市政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处(科),绿委,绿化管理所;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单位、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监理等单位;各类公园、风景名胜区、院校、营房、厂矿、物业后勤等单位相关绿化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的重要指标,核心内容,生态园林县城及城镇建设,对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意义;

2. 城市生态的管理,园林绿地景观生态的升级优化,植物配置与种植设计,城市绿量拓展,公园管理;

3. 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质量控制,保证成活率的必要条件,种植土标准,乡土植物与新材料;

4. 园林绿地生态化养护,施工阶段与种植后的管理与养护,园林绿地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养护质量标准,管护原则;

5. 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绿篱、水生植物、藤木、竹类等绿地植物习性,栽植技术,及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6. 景观评价,重点公园生态与景观的指标,公园、街景绿地、行道树、滨河绿地、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等管养重点;

7. 城市受损弃置地的主要类型,生态退化和受污染土地的生态恢复和景观重建技术,著名案例;

8. 矿山、边坡、道路、桥体、河堤湖岸等生态修复更新方法,常见用于景观重建的植物,工程管理与后期养护;

9. 绿化工程的成本控制,养护定额,苗木价格评估;

10.古树名木的管理,大树移植的适用条件和移植技术;

11.城市代表性景观绿地参观考察。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培训班由住建部、各地园林局系统、园林景观设计与科研机构等技术与管理专家及相关规范编制组专家主讲,与现场讨论和参观考察相结合。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第十八期   昆明 市  2015年01月30日——02月02日

第十九期   珠海 市  2015年02月06日——02月09日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每人1680元,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2.请参加学的同志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以传真、Email、电话等方式发至会务组。

报名电话:(010)58538607

传    真:(010)51210081

E-mail:jhmp010@qq.com

联 系 人:林强  郭涛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举办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技术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日

附件:

城市绿地优化管养技术与弃置地景观重建生态修复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联系人:林强:手机:13240499396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区号)


传真


姓名

性别

职务

部门

电话(手机)

E-mail

参加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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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要求“√”:

双人住  单人住  不住

 

此表复制有效。电话:010-58538607;传真:010-51210081;联系人: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