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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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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标志征集启示
发布时间:2009.04.09 浏览次数:2110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的社会形象,展现良好风貌,借助全新而明确的视觉形象将其工作宗旨、服务功能传达给社会公众,我协会决定向社会公众征集协会标志,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标志征集的要求:

1、标志形式为平面彩色,包括标识、字体、颜色、组合等。

2、标志应具有风景园林的专业特色,体现跨教育、科技和文化系统的信息共建共享与服务的理念。

3、标志应充分体现广东省的地域文化风格,彰显个性,明显区别于国际、国内其他协会的标识标志。

4、标志应简洁大方、时尚典雅、形神兼备、寓意深刻,具有鲜明的视觉效果,易于识别与传播。

  5、标志应适用于杂志印刷、网站发布、电视屏幕、广告宣传、办公用品、指示系统、环境布置、印刷品、服装、车辆、徽章及衍生品等。

6、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标识创意设计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创意基础和理念。

7、企业标志选取应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每个参赛人最多只能够提交一份参赛作品。提交的参赛作品为一份以上的,将被视为不合格参赛作品,不予评审。

9、提交彩色A4打印稿一份,并附相关电子文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10、作品一律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来稿请自留底稿,并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4月15日止,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被录用的人员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余按入围奖标准予以奖励;入围奖5名,每人奖励300元。结果公布于广东风景园林网站及《广东风景园林》2009年第二期。

2、对入围奖、录用奖的协会标志其所有权归属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所有。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375号大院之八504

邮编:510115

电话(传真):020-83186215

联系人:方小姐

电子邮箱:gdfengjing@163.com

网址:www.gdala.com.cn


责任编辑: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