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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3 浏览次数:1899
    

粤园协[2010]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园林绿化工程纳入基建程序管理,促进我省风景园林科技进步,提高我省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水平,推动我省风景园林可持续发展,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我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园林建设基建程序;

2、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1年至2年内(2008-2009年竣工验收)的园林工程;

3、园林绿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达500万元以上;

4、本省园林绿化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及评选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4月30日

评选时间:2010年5-6月

三、评选表彰

由协会在年度理事会上或会员大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表彰宣传。

四、其他说明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附件一)和《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附件二),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附件三)和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分表(附件四),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0-83186215 

联系人:方小姐  13632461668    

        陈小姐  13710984639     

 

 

 

 

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锦红巡视员、

厅城建处、厅社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