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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次数:1961
    

粤园协[2017]25号

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的风景园林事业随着生态环境的提升被日益重视而加速发展,为加强园林项目管理,鼓励园林企业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我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评选。凡企业总部注册地为广东省内、以园林工程为主营业务的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具体的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2、参评项目经理负责承建的工程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且至少有一个项目在评选年度荣获省级(含)以上优良样板工程奖(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

3、参评项目经理负责承建的工程,未出现过较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事件。

4、重合同、守信用,按时完成工期。

5、每个园林绿化企业原则上申报1个优秀项目经理,但年业务总收入达到5亿的可以报2个,达到10亿以上,可加报1个,每个企业最多报3个。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评审当期负责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评审当期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3)提交申报材料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

二、评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理经企业推荐后向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申报表、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

2、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进入评选。

3、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组织园林行业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选出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最后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审核通过。

4、经审核的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获奖名单通过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

5、获得“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一份)包括:

1、申报表。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

4、企业聘用申报人为项目经理的文件复印件。

5、申报人承建工程获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个人大1寸照片二张。

7、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及所有申报材料内容。

以上第2~5项在申报时需带原件验证。申报表和申报证明材料分开独立成册。统一A4复印纸。申报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

四、其他

      本次评选申请截至日为2017年11月30日。2018年1月在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年会上颁奖。之后的每次评选在同年的广东省园林绿化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结果公示后开展,每两年评选一次。

       望各有关会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切实落实评选工作,使本奖项评选活动得以成功展开,达到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的最终目标。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三号办公楼302

电话:020-86683890        传真:020-86681551

联系人:方婷、黄斯孟

附件: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园林项目经理申报表

 

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