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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司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4 浏览次数:2593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司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

粤建办函[2008]3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统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等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154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统一证书编号

 

  (一)省建设厅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证书的编号分为四部分,从左至右依次为: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简称“城园绿证”)的拼音缩写;2、我省汉字简称“粤”;3、证书流水号(按顺序编排,共四位数);4、资质等级(以大写汉字表示)。

 

  (二)各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编号分为五部分,从左至右依次为: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简称“城园绿证”)的拼音缩写;2、我省汉字简称“粤”;3、代表各市的大写英文字母(见附件1);4、证书流水号(按顺序编排,共四位数);5、资质等级(以大写汉字表示)。

 

  例如:

 

  1)深圳市第2号三级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

 

  CYLZ.粤B.0002.叁

 

  2)惠州市第7号三级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

 

  CYLZ.粤L.0007.叁

 

  (三)2006年8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按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和《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7]27号)核准的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企业在有效期内继续沿用原有证书编号,待证书有效期满后将按重新核定的等级换发新编号的资质证书。

 

  二、各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统一编号管理之后,应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留所有核发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时上网公布已发证书的编号信息以及变更信息,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

 

  三、凡2008年10月(含)以后核准(包括资质就位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其资质证书按一正五副核发。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购买。各市需要的证书,由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数量和相关资费。领取资质证书地点:广州市惠福西路375号大院之八5楼(省风景园林协会)。联系电话:83186215。

 

附件: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统一编号各市的大写英文字母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