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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6 浏览次数:1977

粤建市函〔2018〕1603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传承弘扬岭南建筑文化,复兴岭南建筑传统建造技艺,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第二届“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以下简称“名匠”)认定工作,接受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申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办法》(见附件),认真做好名匠人选推荐申报工作。

  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受理名匠申报工作。申报人材料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省建筑业协会,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谢瑞,联系电话:020-83642501,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省建筑业协会,材料电子版接收邮箱:gdcia@vip.163.com)。

  附件: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认定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黄斯孟